2010 葡萄糖正子掃描適應症更新

Post date: 2010/5/20 上午 10:27:42

葡萄糖正子掃描 (F-18 FDG PET scan) 現在已經是腫瘤診斷的利器,在追蹤治療評估方面也有許多運用! 目前健保給給付包括:

  1. 乳癌、淋巴癌之分期、治療及懷疑復發或再分期。
  2. 大腸癌、直腸癌、食道癌、頭頸部癌 (不包含腦瘤)、原發性肺癌、黑色素癌、甲狀腺癌及子宮頸癌之分期及懷疑復發或再分期。

健保局因應國際潮流,將國內葡萄糖正子掃描檢查的適應症,依照最新的醫學文獻證據修訂。其中,刪除診斷部分,這是因為絕大多數的腫瘤必須經組織或細胞學才能確診、光憑正子掃描是無法診斷惡性,其實正子掃描都於分期時使用,因此建議將診斷部分刪除。且正子造影不應列為常規檢查工具,應定位為最後一道檢查的防線,建議於其他檢查(CT、MRI、核子醫學檢查)皆無法判定時或不足以提供足夠資訊以供治療所需時使用。安排正子造影必須能很明確說明其必要性,且應限於局部轉移之病人或需進行根除性治療者才有意義。所以明確規範使用時機為:

  • 分期:評估腫瘤之期別。
  • 治療:評估腫瘤對治療之反應,擬改變治療方式時。
  • 懷疑復發或再分期:使用於患者已接受一階段之常規治療後,偵測疑似有復發或轉移及評估復發之程度(不得用於例行之追蹤檢查)。
  • 以上各階段須符合:經電腦斷層、核磁共振、核子醫學掃瞄等檢查仍無法分期者,或認定電腦斷層、核磁共振等檢查不足以提供足夠資訊以供治療所需者,且須於病歷中說明施行正子造影之必要性理由。
  • 配合腫瘤治療計畫者方得以正子造影作為療效評估項目,未有後續積極處置之計畫者,不得施行。

這些改變,相信對於臨床醫師們使用這項利器的考量上,可以更加妥適的維護病患權利!

這些改變將從2010-06-01 開始實施!

詳細的說明參見以下文件! 或是 下載PDF檔